近日,“王祖藍cos葫蘆娃被判侵權”的話題引發熱議。
關于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訴安徽衛視《來了就笑吧》侵權案,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認定安徽衛視和節目制作方北京世熙傳媒文化有限公司制作的節目侵害了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要求立即停止播放“葫蘆兄弟”的相關內容,并賠償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10萬元經濟損失及2000元合理支出。
之后,演員王祖藍的工作室發表聲明稱,王祖藍只是在2016年受邀參加了當期節目,錄制全程身著黑白條紋針織衫,并未以“葫蘆娃”形象進行cosplay,目前網上流傳的配圖也并非王祖藍在節目中演出內容,因配圖引發的相關糾紛和爭議均與工作室及王祖藍無關。
cosplay即角色扮演,是指打扮成動漫、電影中的人物形象的行為。cosplay原本是一種粉絲行為,是一種興趣愛好。近年來,cosplay逐漸成為商演、直播、綜藝等營利性活動中較為常見的形式。與此同時,因cosplay引發的著作權侵權案例也屢見不鮮。
cosplay可能涉及的著作權問題如何界定?《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采訪。
角色扮演風靡一時
侵權爭議頻頻發生
近年來,cosplay被許多人使用效仿,cosplay侵權案件也隨之而來。
2019年,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有限公司曾起訴電影《陸垚知馬俐》,認為影片中男主角路垚(包貝爾飾)身著“葫蘆娃”服飾進行表演,構成對著作權的侵害以及不正當競爭行為。